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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主要职责 纪检与监察合署办公,负责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党纪、政纪、法纪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受理信访举报及调查核实工作;负责局行政监察工作;检查和监督航道工程建设《廉政合同》签订和执行;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建设,组织协调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检查局机关各科室、各基层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局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负责检查局机关各科室、各基层单位的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建议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三)、负责查处局机关各科室、各基层单位的领导成员和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政纪行为,建议对这些行为案件中人员的处理。
(四)、负责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事项;受理涉及党风党纪和政风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申诉。
(五)、负责制定党风党纪和政纪教育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纪检、行政监察的宣传工作和党员、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的教育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抓好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执法监察工作以及综合治理工作。
(七)承办局党组和省航道局纪委、监察室交办的其他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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